一、地接信息:
1、马来西亚海豚地接社:胡惠惠
联系方式:+60125670448
地址:No33,2Nd Floor Dataran Pandan Prima 1 ,55100 Ampang Kuala Lumpur
2、新加坡缤纷地接社:施威
联系方式: 93631584
地址:380Jalan Besar#07-07/08 ARC 380 Singapore 209000
二、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护照扫描件: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备注页不少于4页正反空白面
三、重要提示:
新马旅游大巴司机以售卖纪念品的方式收取司机小费,约20-100元不等,此为自愿为主。
四、备选参考酒店:
1、新加坡:网评4钻酒店
2、庄家酒店/美京华酒店/德威美居酒店/RELC国际酒店或同级/海佳大酒店/等同级
3、马六甲:网评4钻酒店
4、高尚酒店/颐庭酒店/宜必思酒店/瑞士贝尔酒店/等同级
5、吉隆坡:五星酒店
6、铂尔曼孟沙酒店/吉隆坡皇家朱兰酒店/苏邦帝盛君豪酒店/吉隆坡太平洋丽晶酒店等同级
五、特别提示:
1、非中国大陆护照出团请自带回乡证,持中国大陆护照出团请自带身份证
2、行程顺序以当地接待旅行社视实际情况安排为准;
3、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
4、严禁孕妇报名参团,如有隐瞒产生意外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团队机票和酒店我司已提前付清全款,客人报名时须交齐团款,不接受预订。如有退团,将按照退团时实际产生的费用扣除损失后退回少部分团费。
6、依照《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能强迫客人购物、不能强迫客人参加自费活动。游客如有购物需求,可主动向导游提出协助请求,也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自行安排购物。
7、海关规定:每人手提不得超过一条烟、一瓶酒,否则被处罚款。
8、根据《旅游法》,行程过程中客人严格禁止离团 (自由活动时间除外) ,如特殊情况必须离团,须与我司签署离团声明书,且离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反当地法律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旅游意外保险也无法承保离团时个人受到的人身伤害损失。
9、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记住导游和领队电话确保可以随时联系。
10、上述行程中航班、景点、酒店、餐厅等可能会因为天气、交通管制、临时休业、罢工等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而需要做出顺序调整、取消或更换;因上述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行程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而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游客自行承担。
六、特别说明:
1、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普遍比国内同级酒店略差一点;国外度假村是根据规模大小、地理位置及配套设施来定价,无星级参考标准;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属于该网站自己标准。
2、团队出现单男单女,我司有权安排酒店同性客人房间拼住,无法拼住,单房差请在报名时缴纳。
3、海岛项目需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与,必须做足安全措施,穿好救生衣,听从救生员及导游、船家指示操作,年龄超过60岁或有心脏病、高血压、高危疾病及自身条件不允许的客人禁止参与,如遇不听劝阻的客人,后果自负,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考《旅游法》条款,并考虑到当地的热带地理气候和语言的特殊性,详细斟酌健康和安全问题,我社不建议65岁以上老人及孕妇参团。不接受65周岁以上老人单独参团。凡60-75岁游客参团,需满足以下条件我社方可接待:
①参团游客需提供医院三月内出具的《健康证明》;
②参团游客及组团社需签署《免责书》一份(标准格式附后),免责书游客客人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并由组团社盖章确认。18周岁以下小孩必须与由家长陪同出游。所有旅行者参团时请如实告知旅行社身体状况,患病旅行者和孕妇不得参团,由此引发的问题由旅行者自己承担。
5.因客人自身原因被中国海关拒绝出境或者目的地国家拒绝入境,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不允退还,如客人前往同样目的地国曾被拒签需提前告知我社,否则再次拒签,客人必须负责已损失团费(包括机票、签证费等)
七、新加坡、马来西亚旅游须知
1、天气:新加坡属于热带海洋性气候,暖热湿润,年均温度在 24-32℃;
2、马来西亚属于热带海洋性气候,炎热潮湿,山区的天气清爽凉快,年均温度在 25-33℃;
3、行 李:手提行李每位限携带一件,规格不得超过 56CMx36CMx23CM(22寸 x14寸 x9寸);寄舱行李重量不得超过23公斤为准;
4、海 关:新加坡入境时不可携带香烟,不可携带口香糖;马来西亚入境携带 200 支香烟、洋酒一瓶出入海关时,请听从领队之指示配合团体行动,以免与团体走散, 影响出入海关之时间。
5、衣 物:以轻便、通爽凉快为主,旅游车上空调较凉,建议自备一件薄外套。
6、时 间:与北京时间一样;
7、电 压:一般酒店采用 220 伏特及 240 伏特电源(三脚方插);
8、货 币:新加坡货币单位为新加坡元,新币 100 约人民币 520 元;马来西亚货币单位为林吉特,马币 100 约人民币 170 元(以游览时间内的汇率为准)
9、语 言:新加坡的国语为英语,马来西亚的国语为马来语,一般英语通用;
10、通 讯:致电回中国拨打 00-86-区号-电话号码,中国全球通手机在当地也可以使用;
11、应带物品:酒店出于环保因素,无论星级,均须自备牙膏、牙刷、拖鞋、电吹风机等个人生活用品;
12、常用药物:请团友自备晕浪丸、保济丸、感冒药、止痛片等常用药物,以备不时之需。
八、行程协商一致协议书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不能有任何强迫游客购物和强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的行为。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行程中的景点、休息站、酒店、餐厅等周围购物商店,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的旅游购物商店及自费项目内容如下:
二、购物场所:(自愿选购)
国家/地区 简介(主要商品种类、特色等) 停留时间
吉隆坡 马来西亚土特产购物店 约60分钟
吉隆坡 马来西亚本地天然乳胶店 约60分钟
新加坡 药油店 约60分钟
新加坡 珠宝店 约60分钟
购物场所说明:
1、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旅游者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行程单中的景点以及(免税商场) 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 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游客签字: 日期:
组团社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