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地点:
07:00木棉湾地铁站C出口
07:30大剧院B出口
07:50深大北门
08:10宝安体育馆
09:00东莞收费站康华路
特别说明:
1.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为30人(成人);如收客人数不足30人时,本公司将于出团前1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可能拼入其他组团社游客、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合同以外赔偿;
2.出发地:深圳 目的地:清远
3.如出团前一天16:00后取消或改期,需补车差100元/人!(出团当天因客人自身原因临时不出发,无任何费用可退,请知悉!);
4.请您必须带好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军官证等),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入住酒店必须一人一证(否则无法入住酒店);
5.为避免造成漏接,导游会于出团前一天晚上19:00(最迟)前通知客人集合时间地点,如客人提前一天未接到导游电话,请务必联系组团社操作人员;
6.请游客提前15分钟前往集中地点(过时不候,敬请体谅);
7.游客在旅游期间需要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因自身过错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游客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现金、首饰、贵重设备等)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8.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执行一人一正坐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9.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0.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此行程为我司综合包价产品,若按景区规定持老人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免票政策,我社将按照采购团队成本价格给予退还;
11.敬请各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亲自填的意见书,做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12.如游客餐饮有特殊要求(如素食、民族禁忌等),烦请提前告知,以便安排;
13.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晚上尽量减少外出,如果一定要外出,请携带好酒店名片结伴出行,且22:00之前务必返回酒店,自由活动期间发生任何问题游客须自行负责。旅行社导游会提醒客人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客人自负,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4.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5.旅游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承保年龄范围为2-80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保费不变,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16.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本人已详细阅读此行程及备注,同意并遵守约定及旅行社安排
游客签名: 日期:
补充协议
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当旅游者到达旅游地参加以下行程安排,请与当地接待社 旅行社再签订相关《行程单变更同意书》方可。
一、购物场所1:
1、日期:出团第二天
2、名称:【红不让农科大观】
购物点: 【红不让农科大观】成立于1990年,是一所集旅游、娱乐、休闲、餐馆、农产品及科普教育于一体的观光胜地,参观了解食用菌“标本”从播种到及培植过程成长的全过程、名犬场、梅花鹿养殖、北极圈标本基地等展览馆,后到休息室免费品尝清远的特产小食、灵芝茶.红暑,花生等土产。(内置旅游特产超市,自由选购,绝不强迫消费);
二、购物场所说明:
1、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自费项目1:
日期:行程第二天
自费项目内容:【笔架山九重飞瀑】
费用(是否包含门票、车费、导游服务费):58元/人
时长:60分钟
最低参加人数:10人
备注: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2、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4、旅游者自行选择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