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酒店
O2豪华酒店:O2 Luxury Hotel
莱森特酒店:Lasantel Bangkok
意瓦纳酒店与会议中心:Avana Hotel and Convention Centre
萨里瓦里机场酒店:The Srivaree Airport Hotel
大贵族精品酒店:Grand Lord Boutique Hotel
Leisure休闲酒店:The Leisure Hotel
曼谷都市酒店:Metropole Bangkok
国王公园大道酒店:King Park Avenue Hotel Bangkok
芭提雅酒店
芭提雅水晶宫:Crystal Palace Luxury Hotel Pattaya
爱雅拉宫殿酒店:Aiyara Palace
希尔弗雷斯科酒店:Hill Fresco Hotel
海滩度假村:Cholchan Pattaya Beach Resort
艾亚里广场酒店:Aiyaree Place Hotel
地接社名称:LIAN TAI TRAVEL (THAILAND)CO., LTD联系电话:19147725889
地接tt : 2/86-90 Rat Phatthana,Rat Phatthana, Saphan Sung,Bangkok 10240
联系电话:13715386423
联系人:Mr.Liu
特别说明:
欢迎参加此次旅行。为了确保您在本次旅途中的人身安全,我们特别请您遵守下列事项。这是我们应尽的告知责任,也是为了保障您的自身权益。
1、海关入境注意事项:旅游者可以带入的免税物品包括香烟200支,酒1公斤;各种肉类、植物、蔬菜等禁止入境。根据海关条例,如携带超过5万泰铢或2000美元以上现金入境必须报关。
2、泰国移民局规定:为防止黑劳工入境,持旅游签证之入境旅客须携带1万泰铢(约2000元人民币),每个家庭2万泰铢(约4000元人民币)现金方可入境,请提前做好准备。以备入境时移民官抽查。建议游客携带银联卡、信用卡出境,方便大家游玩和购物。
3、当地导游可以视当地实际情况更改行程及用餐地点,如无特殊情况以不减少行程表上景点为准!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我公司和地接旅行社有权改变或缩短行程。
4、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能超过100毫升。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放在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托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须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5、由于泰国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各不相同,请游客在出行前了解前往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当地风俗,并在团队游览期间自觉遵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
6、护照或通行证是出国重要证件,请务必保管好,确保回国顺利!
7、全程请不要陌生人看管或携带任何行李物品,以免麻烦上身!自己的贵重物品请托放至饭店保险箱,如需随身携带切勿离手,小心扒手。游览中,也不要将贵重物品放于游览车上,司机没有保管的义务!如有丢失,旅行社只有协助报警的义务,不承担任何损失赔付!
8、旅行车上不可吃冰激凌,带果皮食物,抽烟等。
9、搭乘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请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
10、许多观光地方管理局为保护长远性的观光,有很多地方不准停车或只准上下车,所以会造成停车地方与观光区有一些路途或者上下车时必须动作快一点,烦请大家给予各方面的配合,上下车时均需问清楚集合时间及游览车停放地点。
11、游泳池未开放时请勿擅自入池游泳,并切记勿单独入池。
12、切勿在公共场合露财,购物时也勿当众清数钞票。
13、行程结束后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若需自行外出,请结伴而行,应特别注意安全,并告知领队或团友。
14、遵守导游或工作人员所宣布的观光区、餐厅、饭店、游乐设施等各种场所的注意事项。
15、外出旅游请注意安全,西方国家闯红灯情况极少,请根据当地行驶方向,请谨慎过马路。
15、不要随地吐痰,不要在禁烟区吸烟、扔烟头,丢垃圾,保持举止文明。
本人对所报名参加的团队行程内容已详细阅读,同时已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旅行社亦已就行程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履行了告知义务,特此签署确认。
以上意见代表位成员,(满18岁以上成人必须本人签名)
游客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参团补充协议(散客)
旅行社:团名(号):月 日 泰国曼芭金品质六天团
为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旅游者与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购物补充协议。就参加购物项目做出以下安排:
安排日期 国家/地区 购物项目内容
(购物点名称、经营范围) 时长 是否协商一致V
行程第三天 曼谷 综合百货店 约120分钟 0同意□不同意
行程第三天 曼谷 皇家毒蛇研究中心 约60分钟 0同意□不同意
注:1、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线路中不包括购物场所,为了满足旅游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行程之外另行约定购物活动,该购物活动安排在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旅游者可自由选择。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人数不够等原因致使旅行社无法安排购物时,请旅游者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旅游者应严格遵守领队或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旅游者活动。
4、 因旅游者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旅游者自身承担。
5、 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如何购物消费由您自行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6、 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旅行社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7、 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商品种类、商品数量、关税、退税、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应及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旅游者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旅游者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客人(或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